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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十城支持开展房贷“商转公”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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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8-28 7:31:21 | ||||||||
本报记者 彭 妍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青岛、长春等超30个城市陆续执行、优化“商转公”(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未来更多符合条件的城市有望跟进。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商转公”能够降低房贷利息负担,释放了政策面加大对房地产行业支持力度的信号,有助于改善楼市预期。 “商转公”贷款业务,是指购房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原有较高利率的商业住房贷款转换为较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此前在很多城市均支持该业务,但部分城市曾因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长期处于高位运行,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近期,多地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包括支持“顺位抵押”公积金直还、扩展合作银行范围等。 例如,8月2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新通知,决定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业务,可选择“顺位抵押转贷”或“先还后贷”方式办理。除长春外,烟台、郑州等多个城市也支持用顺位抵押方式进行“商转公”。8月2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该中心持续扩大“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其中,“商转公”贷款合作银行增至17家。 王青表示,与商贷相比,地方政府在公积金政策调整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近期房地产行业持续处于调整状态,为了提振本地楼市,一些城市重启“商转公”业务。 不过,申请“商转公”仍有很多限制条件,包括要求“商转公”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贷款置换对象限于纯商业贷款等。此外,一些地方的“商转公”政策对住房套数、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及住房面积也有明确要求。 在王青看来,未来伴随各地楼市支持力度进一步加码,“商转公”限制条件有望逐步放松。预计年底前会有更多个贷率符合条件的城市跟进优化“商转公”政策。 (责任编辑:王婉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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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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