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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做好保交房工作打出“组合拳” 多举措保障民生向“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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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5-19 11:25:08 | ||||||||
央视网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5月17日表示,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重点要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将更多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通过工作方案,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称:“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在司法处置中同样要把保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 董建国表示,通过方案,进一步充分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更多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目前,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此外,还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地方政府要承担属地责任,推动住建、金融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和法院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房地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积极处置资产、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金融机构要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做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住房城乡建设部:围绕四项重点 做好保交房工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1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围绕四项重点内容做好保交房工作。 一是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城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三是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此外,各地还将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推动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和压降债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目前,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都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5月17日表示,将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主要是汇总辖内房地产项目情况,按照条件和标准审核“白名单”项目,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的项目条件和标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所在城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城市协调机制组织甄别审查,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肖远企表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负责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流程,合理确认预售监管资金的额度。同时,要压实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责任。 自然资源部:处置闲置土地等政策措施即将出台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5月17日表示,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经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企业解困。 自然资源部表示,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优化开发,主要是要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主要是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刘国洪表示,为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守牢政策底线。
(责任编辑:王婉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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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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